从今年1月1日起,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从今年5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4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目前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保缴费期已经开始,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并将今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以便及时扣款缴费哦~
此外,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5类人员由政府按每年120元标准全额代缴费。
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以纳入城乡居保制度,并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这项政策暂定终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请相关人士带齐相关证件资料到各村(居)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