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可以申请困难补助标准,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在校学生,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
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补助标准
普通幼儿园:800生/学年
普通小学:400生/学年
普通初中:600生/学年
普通高中、中等职校、技校:1000生/学年
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2000生/学年
全日制本科:3000生/学年
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5000生/学年
成教、自考大专生:2000生/一次性
成教、自考本科生:3000生/一次性
在职研究生:4000生/一次性
申请时间
每年7-9月
错过申请时间的,全日制学生可在当年度10月底前补申请,仍逾期的当年度不再受理不予补助;
成教、自考生和在职研究生可延期至毕业次年9月底前补申请,逾期的不再受理不予补助。
发放时间
全日制幼儿园至博士生按学年申请和发放;
成教、自学考、在职为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