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可以申请困难补助标准,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在校学生,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

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补助标准

普通幼儿园:800生/学年

普通小学:400生/学年

普通初中:600生/学年

普通高中、中等职校、技校:1000生/学年

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2000生/学年

全日制本科:3000生/学年

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5000生/学年

成教、自考大专生:2000生/一次性

成教、自考本科生:3000生/一次性

在职研究生:4000生/一次性

申请时间

每年7-9月

错过申请时间的,全日制学生可在当年度10月底前补申请,仍逾期的当年度不再受理不予补助;

成教、自考生和在职研究生可延期至毕业次年9月底前补申请,逾期的不再受理不予补助。

发放时间

全日制幼儿园至博士生按学年申请和发放;

成教、自学考、在职为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