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从今年7月起,汕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1395元/月!
“通知”明确,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汕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95元。
什么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失业待遇,需要什么手续?
失业职工办理求职登记手续,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