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 >

汕头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手续如何办理

汕头市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手续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地址在哪里,多久可以办理?

办理对象
缴存单位
 
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原件;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原件;
3、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单位财务报表及《劳动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汕头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3份)。
 
办理方式
到管理中心办理窗口申请
 
办理流程
1、单位凭申请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
3、管委会批准;
4、单位持《汕头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到住房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手续。
 
办理时限
管委会批准后三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