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密教行〔2020〕17号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镇街教委:

现将《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市教委《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0〕5号)精神,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租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核条件

1.本市外区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3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2.长期在密云区工作、居住,在密云区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密云区稳定就业3年以上。

二、审核程序

(一)审核申请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31日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密云区教委提出审核申请。

(二)联合审核

成立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信访办、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证明证件材料。

(一)在密务工就业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

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一方在密社保缴费证明。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社保连续缴费满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因疫情影响的,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的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满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因疫情影响的,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满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因疫情影响的,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住建委、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分别审核。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由区住建委审核;租房合同(含完税凭证)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由区住建委审核。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商用房、地下室、车库、储藏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全家户口簿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上一年8月31日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人民医院病历等有效证明),填写《密云区本市外区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由区教委制定并提供)。

(四)在京无房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京无房证明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本市外区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五)各部门在核实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的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后,对符合条件的,在复印件右上方签署“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字样,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将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返还审核申请人,另一份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证明证件材料最终确认审核

1.责任部门及职责

证明证件材料最终确认审核由区教委负责。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进行最终确认审核,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确认通过后,由区教委开具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通过证明,家长持“审核通过证明”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准备入学所需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入学审核、登记。

四、审核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2.区教委作为受理证明证件材料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3.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