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手续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地址在哪里,多久可以办理?
 
办理对象
缴存职工
 
申请材料
1、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程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3、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6、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表格在办事窗口现场打印,职工签名确认)。
 
办理方式
到管理中心办理窗口申请
 
办理流程
1、职工凭申请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管理中心审核;3、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身份证、职工本人名下借记卡或存折、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柜台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