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手续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地址在哪里,多久可以办理?
办理对象
缴存职工
申请材料
1、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如购房合同没有加盖备案登记印章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印章的,则需提供该房产备案登记的纸质凭证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表格在办事窗口现场打印,职工签名确认)。
办理方式
到管理中心办理窗口申请
办理流程
1、职工凭申请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
3、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身份证、职工本人名下借记卡或存折、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柜台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外地购房需校核购房真实性的,三个工作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