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2019年汕头公积金提取要如何办理?
汕头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职工本人购买自住住房;
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而租赁住房;
7.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8.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补充家庭物业管理费。
点击查看:汕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死亡;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7.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8.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
点击查看:汕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
汕头公积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联名卡;
3.《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材料:
房屋类:
汕头市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汕头市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汕头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一式二份,并填写相关信息。
步骤二:
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不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核实。
汕头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3.租赁住房:提取额为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扣除家庭工资收入15%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最高提取额不超过800元,双方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还且规定的最高款额,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全额提取:
汕头公积金全额(销户)提取
汕头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电话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4-88328034
点击查看:汕头市及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电话 上班时间
汕头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2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