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起,汕头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及初审可以在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直接办理受理和初审的有关手续。
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研究,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11月15日起,我中心中心城区范围内在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直接收件,并办理受理和初审的有关手续。
二、银行受理网点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88328034
特此通告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