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考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已经公布,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就高考改革的新变化为大家进行解读,原文如下:
《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人才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比如,片面强调分数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等。为此,近年来国家在不断研究探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2014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我国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的框架内,制定本省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公布了各自的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决策部署,陕西省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全省各地、各校进行了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分析浙江省、上海市的试点改革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报教育部批复同意备案后,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列出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明晰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看、怎么录等广大家长和学生以及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全面完成。
二、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以育人为本、确保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材、积极稳妥推进为工作原则,以为加快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为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陕西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中确定,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共涉及5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一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组织省内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在保证落实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投放比例。二是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县内的初中学校,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一是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加考试的选择性,减轻学生负担,为学生个性发展奠定基础。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用于普通高校招生。二是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要素,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三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提高高职院校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四是改革高考考试内容。从2016年起,我省不再自主命制数学、英语试题,高考统考科目全部采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其中,外语科目试卷也将考察听力部分计入高考总分。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一是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我省已于2011年起全部取消,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继续保留。二是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确保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高校学习。三是改进录取方式,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取消招生录取批次,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四是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高校招生自主自律,杜绝招生违规行为的发生。五是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等。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推进部门协作机制和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符合实际、科学规范、严密有效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继续完善诚信制度,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考试招生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及时公布结果。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2年起,高考成绩将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有关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时间,《方案》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7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多数要在2017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我省是教育大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走班制”分层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心准备、提前谋划。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具体方案,我们将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在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下一步要抓好工作重点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且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重要而又复杂敏感。为确保《方案》的各项改革举措顺利推进,做到平稳落地,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强有力的改革推进机制。二是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改革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三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确保2019年发布,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需要说明的是,从现在到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将继续按照目前的模式进行。四是尽快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各项改革配套文件。五是积极研究高考综合改革给高中教育教学带来的变化,积极稳妥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六是加大对改革的投入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设施设备、师资配备和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
各位媒体朋友,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乎广大考生切实利益、关乎国家人才选拔,是一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深层次改革,恳请新闻界各位朋友多关心、多支持这次改革,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也非常欢迎各位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推进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考招生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整理自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如有变化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