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潮南公安消息,潮南将新增两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监控抓拍系统,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处罚。
据交警部门消息,新增的2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监控抓拍系统,增加了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监控拍摄标志。
324国道潮南区峡山路段沙溪路口
324国道潮南区峡山路段洋汾陈路口
汕头中心城区也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监控抓拍系统,分布的路口在:
中山东路与金环路交叉口、外马路与大华路交叉口、韩江路的黄山路至泰山路路段(含黄山路及泰山路交叉口)、长平路的金环路至华山路路段(含金环路及华山路交叉口)等路口“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进行抓拍和处罚。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如何处罚?
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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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行人呢?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温馨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当途经斑马线时,请主动停下车来让行人先通过,这种暖心的行为成为鮀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