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步道停车不按规定停放要受处罚是真的吗?近日,汕头微信朋友圈中晒出一张交警部门关于步道停车的“温馨提示”,引发不少“有车一族”的关注及转发。
这张用长条形红纸打印的“温馨提示”,其内容为:“按创文工作要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步道机动车停放秩序。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步道上的车辆必须按施划的泊位规范停放,不得占用盲人通道,影响盲人和行人正常通行。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对步道违停乱象进行整治,保障行人和盲人的通行。”
近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为有效缓解“停车难”,规范步道停车秩序,保障行人和盲人的交通路权,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交警支队根据创文提质升级工作的要求,近期组织设施部门在中心城区符合设置条件的人行步道上开始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已在海滨路、中山路、长平路、金砂路、长江路等路段的步道上施划了近1000个泊位,并落实宣传部门编印了一批“温馨提示”,下发到中心城区各辖区大队和中队,由执勤民警贴在违停车辆的车窗上,提醒车主自觉按规定停放车辆。
据了解,步道上施划停车泊位的前提条件是:步道宽度大于5米,不影响盲人通道、小区出入口和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距离路口相对较远。目前,施划停车泊位工作正克服各种困难,加紧推进。交警部门现阶段对步道上的违停车辆以批评教育为主,通过贴送“温馨提示”引导车主选择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停放车辆,下来对违停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
在近期开展的创文迎检交通秩序提质升级攻坚战中,市交警支队部署进一步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工作,要求辖区大队和机动巡逻大队要深化铁骑勤务机制,全天候不间断加强对各主次干道的巡逻监管,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要求秩序管理大队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对步道违停车辆要采取教育引导与处罚拖移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辖区大队和支队工作专班要继续开展文明交通示范点创建工作,“一点一策”治理学校、医院、市场、商业综合体等门前和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专人加强门前停车管理,完善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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