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申请入境短期探亲或其他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持S2字签证入境,需要在签证的停留期以外停留的,应当在签证停留期届满7日前申请签证延期。
申请材料
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
(1)探望居留外国人的,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被探望人护照、居留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处理其他私人事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系境外机构出具,外文证明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外国主管机构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