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汕头市区很多道路都在维修当中,万一因为施工导致设施不完善而被违法处罚,具体申诉和提请复议的渠道和程序是怎样的?

一、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在现场被执勤民警处罚,对于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的,有权在被查处接受处罚时现场进行陈述和申辩,执勤民警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后认为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予处罚或根据调查的事实确定违法事实作出处罚决定。

二、驾驶人因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的,可到查处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陈述和申辩,执勤民警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后,认为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再对违法记录作出撤销决定。

三、在接受处罚决定后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汕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汕头市行政复议具体地址是汕头市华山路司法局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