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违章处理程序,根据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南,汕头市车辆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一、违法当事人办理违章处理需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个人涉嫌违章的,当事人本人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执法文书,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本人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法营运的只需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或其他组织涉嫌违章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受托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携带《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执法文书,公司委托书原件、行驶证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办理过程中,当事人若对《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内容无异议且放弃陈述申辩权的,可即时继续办理;若有异议须在3日内提出,并暂停办理,交由有关部门调查审议;若3日内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申请,我局将开具并送达《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当事人须自收到《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愈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亦可直接在处理窗口用银联卡刷卡缴款。
四、当事人到银行缴纳罚款后持《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至违章处理窗口领取车辆《放行条》或暂扣的证件、物品等。当事人凭车辆《放行条》、身份证、行驶证到指定停车场领回被暂扣的车辆。
五、其他事项
1、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违章接受处罚的同时必须暂扣有关证件的,应在证件暂扣期满后才能到违章处理窗口领取。
2、当事人需陈述、申辩或听证必须在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交通执法局陈述申辩窗口(春江大厦首层)提出申请。
3、缴款银行: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开办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转自:汕头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