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到香港和澳门旅游、购物,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汕头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的资料较多,办证流程需要您仔细阅读。港澳通行证拿到后,再去香港澳门,办理再签注就会简单很多。

 

本指南主要介绍汕头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办理条件

 

1、旅游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个人旅游

 

汕头户籍居民或者在汕头市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的并持有汕头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省内户籍跨市办证人员条件:

 

持有本地一年以上居住证人员,可办理类型:港澳个人游、团队游。

 

免居住证情形:16岁以下、60岁以上、报备国家工作人员、持本省签发的港澳通行证再签。

 

2、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申请人配偶及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工作的国家外派干部的内地亲属,属于探亲受理范围。

 

3、商务

 

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此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等需赴港澳商务人员。

 

4、逗留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的人员及其亲属。

 

5、其他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申请往来港澳地区。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 (原件)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及采集回执(去照相馆拍)。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 (原件)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提供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以及一方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报备人员所在单位意见表》1份,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汕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除正常需要提交以上材料外,办理以下不同证件还需提交相应的材料:

 

▲探亲

 

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商务

 

需提交申请人所属单位《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函件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须与备案单位信息一致;《往来港澳商务报备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的,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轿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通知书所载承办单位须与备案单位一致; 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半年以上(含半年)或长期有效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其他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逗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证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7、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户口簿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汕头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学生证及复印件;

 

(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标准执行。

 

表格下载: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doc

 

报备人员所在单位意见表.doc

 

办理流程

 

官网申请网址http://www.gdcrj.com

 

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与以往一样(含疑问解答)

 

办理地点

 

汕头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2-12号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黄河路88号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2-12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8529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位置指引:3、9、14、24、28路公交车

 

汕头各区(县)出入境办证管理窗口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7个工作日;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3、非本市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本;

 

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二次有效签注:3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年以下(含1年)80元;1年以上(不含1年)~2年以下(含2年)120元;2年以上(不含2年)~3年以下(含3年)160元;长期(3年以上含3年)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