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社局通知,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即列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

 

从2018年11月30日起,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以下简称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管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规定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的,其药品价格在医保支付标准内由个人先自付10%,其余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的,分别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据了解,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国家医疗保障局从今年6月份正式启动,最终遴选出17个获得谈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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